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机场(北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三期)车辆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人为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出资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机场(北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三期)车辆系统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工程概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三屯碑~国际机场)已于2018年开通运营,初期配属列车数为27列(A型车6辆编组);乌鲁木齐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延安路~华山街)正在建设;根据《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报告》中的相关规划,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项目新建航站楼55万平方米,计划2024年投入使用。
乌鲁木齐机场(北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线路为国际机场站~机场东站,全长约6080.155m。包含三站两区间:车站为国际机场站、T4航站楼站、机场东站,区间为国际机场~T4航站楼站区间和T4航站楼~机场东站区间,全部为地下敷设。国际机场站及T4航站楼站土建已完成施工;国际机场(不含)~T4航站楼(不含)区间、T4航站楼(不含)~机场东(不含)区间、机场东站正在施工。本项目需要对乌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既有的27列电客车进行改造,以满足1号线接入机场东贯通运营相关技术要求。
2.3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07 月3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 31 日;服务期(暂定):521日历天,首列车改造在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
2.4合同估算价:170万元。
2.5招标范围:乌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既有的27列电客车(包括但不限于列控系统、PIS系统)改造以适应线路接入机场东贯通运营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前期实验、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相关服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具有近5年内至少具有一项已完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系统改造(含软件服务)相关项目。
3.1.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无违反《本招标项目禁止投标人串标、弄虚作假投标特别条款》的行为,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6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E3办公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 月07日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5.2 未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官网》(/)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陈碧芸、时运新、孟庆岩
电 话:0991-7650065
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E3办公楼
联系人:袁瑞杰、肖立涛
电 话:15276685533、13261865765
传 真:0991-392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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