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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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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安防及公安通信系统故障设备维修替换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6/3/24 18:28:16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安防及公安通信系统故障设备维修替换设计项目,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 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项目概况:

       2.2.1乌鲁木齐市地铁1号线南起三屯碑站,北至国际机场站,全长27.615千米,均为地下线;共设置21座车站,均为地下站;车辆采用6节编组A型列车,共配备27列。 1号线设1座车辆基地(百园路),1座停车场(燕儿窝)。

       2.2.2 1号线,是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一条建成运营的地铁线路,于2018年10月25日北段开通运营(国际机场站至八楼站),于2019年6月28日全线开通运营(国际机场至三屯碑站)。

       2.2.3乌鲁木齐作为新疆首府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地铁系统是其城市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轨道交通成为居民出行必不可少的公共交通工具之一。由于客流量大、密度大、环境相对封闭,且与周边环境有高度关联性,地铁是非常重要的公共安全防控场所。然而随着运营年限的增长,现有安防及公安通信系统部分设备或配件已达或超出产品使用年限,出现故障频发、性能劣化及效率不足等问题。

       2.2.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自2018年开通至今已7年,在运维过程中发现部分安防及公安通信系统设备需维修或更换,设备维修及更换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要求》(GA 1467-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2018)等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1)开展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安防及公安通信系统故障设备维修替换项目实施等用户需求书的编制、招标配合、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相关工作。

       (2)开展施工图设计服务,具体设计范围如下:针对 1号线公安及安防系统部分设备出现故障频发等问题,需充分摸清既有故障设备的运行状态,为既有故障设备的维修及替换提供精细化、量化的分析,并制定科学合理的维修、替换方案和实施计划。项目建成后可实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安防及公安通信系统高效稳定运行。

       (3)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4设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2.6本项目投资估算为:23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以下资质证书之一,且证书合格、有效: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指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或安防系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首尾各两页及能证明业绩的其他相关页)、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单位任命或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代理处领取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官方网站(//m.paysbm.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任璐 

电  话:0991-7650077


代理机构: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区1304室

联系人:邱婷、刘雯 

电  话:15099065588、18560049991  


日期: 2026年3月24日

(作者:任璐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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