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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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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高铁110kV主变电站等保测评和安全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2/3 20:06:34点击数(0)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 ,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企业自筹。 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高铁110kV主变电站等保测评和安全评估项目进行磋商,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概况:2 号线一期工程高铁主变电站位于沙依巴克区九家湾车站东侧场地,用地面积 4178 ㎡。高铁 110kv 主变电站进线线路起始于老满城 220kv 变电站围墙北侧,沿规划路向北延伸至新医路,沿新医路东向 150 米下穿既有桥梁后沿经十二路(规划中)至高铁主变电站,本工程包括电力线路、3 座工作井及相关配套设施,隧道分段采用明挖法、暗挖法、盾构法施工;高铁 110kv 主变电站 35kv 出线线路起于高铁主变电站内,止于九家湾站。 

       2.3采购范围:全面、深入了解信息系统安全现状,识别系统安全风险,分析存在的隐患和不足,提出应对措施,提升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高铁110kV主变电站单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抵御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信息系统的攻击、侵害以及其他非法操作,防止企业信息泄露;遵循国家等级保护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信息系统安全建设进行符合性测评。供货商须严格根据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为信息系统开展安全物理环境测评、安全通信网络测评、安全区域边界测评、安全计算环境测评、安全管理中心测评、安全管理制度测评、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安全管理人员测评、安全建设管理测评以及安全运维管理测评。同时根据信息系统特点,选取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物联网、工控系统等安全扩展要求进行补充测评,并为每个测评系统编制公安机关认可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

       实施等级测评实现以下项目目标:

       (1)符合《网络安全法》中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等级保护义务的合规性要求;

       (2)发现信息系统存在的安全问题,掌握系统的网络安全状况、排查网络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明确网络安全建设整改需求;

       (3) 衡量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是否符合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是否具备了相应的安全保护能力。

       2.4工作内容:通过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高铁110kV主变电站单位信息系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和安全评估工作,出具安全等保报告和安全评估报告,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类似项目指等级保护测评案例。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其他要求:

       3.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6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4.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磋商响应补偿

       5.1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 不 给予磋商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官方网站(//m.paysbm.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任璐

电  话:0991-7650077


代理机构: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联系人:张剑友、刘雯

电  话:15109916080、18560049991


2026年2月3日

(作者:任璐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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