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为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视频监控盲区摄像机加装设计项目,采购人为 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参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视频监控盲区摄像机加装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选择本项目服务机构。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地点:乌鲁木齐市。
2.2项目概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长大扶梯、车站综控室、疏散通道楼梯上方、停车场及车辆段应用库及检修库监控存在监控盲区,具有安全隐患(如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火灾及设备故障预警等),为避免上述情况故开展盲区摄像机加装工作,对1号线部分监控盲区新增摄像机共计约196台,相应增加视频存储、线缆敷设,并接入原视频监控系统和安防系统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盲区监视系统全高清化,视频图像分辨率达到1080P及存储满足90天的要求,具体见《用户需求书》。
2.3采购内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视频监控盲区摄像机加装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招标配合(含用户需求书编制)、设计联络、施工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尾工及结算等各阶段相关工作。
2.4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备下述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1.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供应商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包含视频监控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页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加盖公章)。
3.1.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单位任命或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3.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于2025年 12 月 24日至2025年 12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3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B栋13楼1304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截止时间”)为2026年 1月 5 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B栋13楼1304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官方网站(//m.paysbm.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江波、刘雯
电话:15099131295、18560049991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B栋13楼1304室
2025年 12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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