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 广告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 广告有限公司新媒体直播业务外包项目进行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项目概况:为探索业务多元化发展, 广告有限公司计划开展新媒体直播业务。本项目旨在通过引入专业直播团队,盘活现有客流资源,尝试将线下影响力延伸至线上,为公司开拓新的收入渠道并积累线上运营经验。
2.3服务范围:乙方应负责直播团队的组建与管理,具体包括直播运营、内容创作、数据分析、供应链支持等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直播带货运营、节目策划、脚本撰写、直播执行、促销活动设计、直播内容审核、现场监播、数据统计与分析、供应链管理、货品资质审核、售后服务支持等。乙方还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提交运营报告,确保数据的透明和实时开放,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其他书面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人员要求:为本项目配备的直播团队人数不少于4人(须包含主播、运营、策划/文案、拍摄/剪辑,其中需1人兼职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2022年1月-至今)具有5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直播代运营交易总额达15万的服务业绩(须提供直播数据或业主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其他要求:
3.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于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补偿
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 不 给予磋商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磋商响应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官方网站(//m.paysbm.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405室
联系人:徐小峰、吕家耀
电 话:0991-7650065
代理机构: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联系人:马江波、刘雯
电 话:15099131295
日 期: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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