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 轨道交通连接通道收费方案研究项目进行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项目概况:为配合乌鲁木齐市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轨道交通线路邻接、穿越等项目的管理,确保轨道交通连接设施与运营安全,将建(构)筑物或附属设施与轨道交通采用地上或地下通道进行连接,供人通行。现拟委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和丰富经验的专业咨询机构,结合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交通实际情况,考虑沿线连接通道要求,通过对全国各城市运营线路接口管理及收费情况调研,梳理出最适合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交通连接通道开发的合理性最佳收费方案,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服务范围: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交通连接通道收费方案的研究,应在连接通道功能的建设与运营必须满足乌鲁木齐轨道交通消防、照明、环控通风、防灾防淹、卫生、保安、紧急疏散等要求的情况下开展,收费方式需追求实际,根据地铁运营沿线客流现状、人员需求来制定,确保开通后对周边的社会效益提升,且连接通道运营时间也应保证轨道交通运营要求。
2.4服务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10年(含)以上的轨道交通管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轨道交通运营咨询、成本咨询等相关工作项目负责人。
(3)其他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具备轨道交通咨询工作经验。
3.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轨道交通运营咨询、成本咨询等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验收报告时间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其他要求:
3.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于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补偿
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 不 给予磋商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磋商响应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官方网站(//m.paysbm.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任璐
电 话:0991-7650065
代理机构: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联系人:马江波、刘雯
电 话:15099131295
日 期:2025年12月4日
官方APP下载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