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高铁110千伏主变电站外部电源(开发区(软件园)变电站-高铁主变电站)工程,采购人为 , 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高铁110 千伏主变电站外部电源(开发区(软件园)变电站-高铁主变电站)工程施工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建设规模:(1)根据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新乌电发[2023]68号文件要求:轨道2号线高铁110千伏主变电站由老满城220千伏变电站和开发区(软件园)220千伏变电站各出1回110千伏线路供电。本期工程范围为开发区(软件园)变电站-高铁主变电站110千伏供电线路,占用开发区(软件园)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侧自西向东第二个出线间隔。线路全长约8.0千米,全线采用电缆,电缆采用WDZA-YJLW03-64/110-1×630mm²型电力电缆。该工程涉及的开发区(软件园)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自西向东第二个出线间隔的一次、二次、通信等设备由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投资建设,在上级220千伏变电站内施工中若引起故障须配合产权单位进行抢修及故障排除。
(2)在高铁主变电站35千伏Ⅱ母新增一套液冷SVG设备容量为±5Mvar。
2.3采购内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幸福路西(不含)~华山街)高铁主变电站外部电源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高铁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回外电源工程、SVG系统、交通导改、气体灭火、通信等工程、电力廊道工程的施工监理(若有);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试验、设备运行维护培训、验收、交付等本次全部工程的监理,具体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4工程费计划投资额:504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0万元;设备购置费:3663万元;安装工程费:1378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后开始,至所监理项目的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结束,监理人应在此期间全面完成合同内监理服务的所有工作。
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30日。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供应商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之一,且证书合格、有效:
3.2.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或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近五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使用功能基本类似,建筑规模基本相当或以上的电力工程监理业绩)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注:类似项目是指:使用功能基本类似,建筑规模基本相当或以上的电力工程监理业绩。
证明材料需提供: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首尾各两页及资金页、有效证明页)、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首尾各两页及资金页、有效证明页)、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总监)。
3.8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B区13楼1304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B区13楼1304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官方网站(//m.paysbm.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任璐
电 话:0991-7650077
代理机构: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04室
联系人:刘雯、马江波
电 话:18560049991、15099131295
日 期: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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