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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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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5年电加热道岔融雪项目招标公告

2025/6/23 12:08:00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5年电加热道岔融雪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5年电加热道岔融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5年电加热道岔融雪项目

       2.1.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1.3项目概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百园路车辆段目前共计有45组道岔,在冬季恶劣天气下道岔清扫均采取人工除雪,人工除雪可能无法及时清除道岔上的积雪和结冰,影响道岔系统的正常运行。此外,人工除雪的成本较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人员在道岔区域除雪作业,容易与行驶中的列车发生碰撞事故以及作业人员易冻伤、滑倒受伤,影响员工的人身安全。本项目在百园路车辆段安装12组道岔电加热融雪设备,选择安装的12组加热系统,分别安装在运用库前咽喉道岔处:5#、6#、7#、8#、11#、12#、16#、17#、18#、19#、20#、22#,是基于其在整个道岔分布中的重要性和使用频率。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5年电加热道岔融雪项目负责提供12组道岔电加热融雪设备并完成安装调试,选择安装的12组加热系统,分别安装在运用库前咽喉道岔处:5#、6#、7#、8#、11#、12#、16#、17#、18#、19#、20#、22#,是基于其在整个道岔分布中的重要性和使用频率。这些道岔是车辆进出运用库时最常经过和对车辆调度影响较大的道岔,对它们进行加热系统的安装,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车辆运行的顺畅性和可靠性,减少因道岔问题引发的运营延误和安全隐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3服务周期: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2月30日,完成最终验收(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工作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电加热道岔融雪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或其它能证明项目金额和项目内容的相关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项目时间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3.3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成立专门机构,配备足够的作业人员,配备足够的生产人员,并保证设有1名项目负责人,2名技术人员(机械类1名,电气类1名),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6 月 24 日至2025年 7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04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7 月 15 日11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04室 。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官方网站》(//m.paysbm.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区

联系人:时运新、任璐

电话:0991-7650077


代理机构: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联系人:邱婷、刘雯  

电  话:15099065588、18560049991  


日期: 2025 年 6 月 23 日

(作者:任璐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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