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项目 工会委员会2024年节日福利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工会委员会,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现对 工会委员会2024年节日福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1.2采购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为2024年度各类节日福利采购,福利形式以提货券为准,并按具体节日分批次发放,暂定人数为2400人,妇女节福利发放暂定人数为600人,最终以实际发生人数为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统计单位人员信息、制作并发放提货券、核券销券及售后等全过程服务。
1.3服务周期:暂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每批次提货券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并发放)。
1.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实际需要。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2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完成1项企业规模为1000人及以上或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职工福利采购供货业绩,供货形式须为提货券形式(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2.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2.5其他要求:
2.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1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1室。
4.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磋商响应补偿
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不给予补偿。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官网(//m.paysbm.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磋商响应无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工会委员会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李梅
电话:0991-7650355
代理机构: 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1室
联系人:徐万、段逸晗
电话: 176996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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